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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工业遗产保护利用管理办法》公示
来源: 半岛晨报      时间:2023-02-14 11:21:54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晨报讯(半岛晨报、39度视频首席记者赵晖)   《大连市工业遗产保护利用管理办法》目前正在公示中。本市鼓励工业遗产外部修旧如旧、内部活化利用,鼓励利用工业遗产资源,建设工业文化产业园区、特色街区、主题公园、创新创业基地、影视基地、城市综合体、开放空间、文化和旅游消费场所等,培育工业设计、工艺美术、工业创意等业态功能。

2月7日起,本市对《大连市工业遗产保护利用管理办法》进行公示。《办法》对“大连工业遗产”进行了定义。大连工业遗产是列入大连工业遗产保护目录或经申请认定的工业遗存,是指在大连工业长期发展进程中形成的,反映工业时代特征和风貌特色,传承城市工业记忆,具有较高历史、科技、文化和社会等价值并经大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认定的工业遗存。

大连工业遗产核心物项包括物质遗存和非物质遗存。物质遗存包括不可移动的厂房、车间、作坊、矿区等生产、储运设施,与工业相关的管理和科研场所、其他生活服务设施及构筑物和机器设备等;非物质遗存包括生产工艺知识、规章制度、企业文化、工业精神等。

本市不断强化大连工业遗产的保护和利用,坚持政府引导、社会参与,保护优先、合理利用,动态传承、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大连市工业遗产保护工作专班”目前已经成立。

本市鼓励大连工业遗产的活化利用。支持利用工业遗产资源,开发具有生产流程体验、历史人文与科普教育等功能的工业旅游项目。本市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和企业依托大连工业遗产建设工业博物馆或展览馆,发掘整理各类遗存,完善工业博物馆的收藏、保护、研究、展示和教育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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